一、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应当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从业人员在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且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由生产经营地所在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
2023年12月1日起生效 沪人社规〔2023〕28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保障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用人单位...
沪人社规〔2023〕28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妥善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进一步保障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
发文文号: 沪人社规[2023]2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3-10-24 实施时间: 2023-12-1 失效时间: 2028-11-30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72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执行意见(沪人社规〔2023〕28号)自2023年12月1日起,上海市将严格执行新的工伤保险规定,以保障工伤人员权益和规范处理流程。以下是关键要点的概述:1. 工伤认定与待遇</当员工注册地与实际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区时,应在参保地进行工伤...
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十四、用人单位变更后,经三方协商一致,可由新单位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承继原有责任。十五、以欺诈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法处理。十六、本意见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1月30日。如有国家或本市新政策,遵照新规定执行。
发文文号: 沪人社规[2023]2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23-10-24 实施时间: 2023-12-1 失效时间: 2028-11-30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69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