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5.68-68《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5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J]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5(02).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J].最高人民法院...
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上诉人(原审原告):李珉,女,34岁,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工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朱晋华,男,37岁,北京铁路局天津机车车辆配件厂工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绍华,男,32岁,河南省洛阳市机电公司干部。原审第三人:王家平,男,...
朱晋华、李绍华先后在天津《今晚报》、《天津日报》上刊登的“寻包启示”,即为一种悬赏广告,李绍华还明确表示:“一周内有知情送还者酬谢15000元”,系向社会不特定人的要约。上诉人李珉,即悬赏广告中的行为人,在广告规定的“一周内”完成了广告指定的送还公文包的行为,则是对广告人的有效承诺。从而,在李珉与朱...
只要行为人依法完成了所指定的行为,广告人即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朱晋华、李绍华先后在天津《今晚报》、《天津日报》上刊登的“寻包启事”,即为一种悬赏广告。李绍华还明确表示“1周内有知情送还者酬谢15000元”,系向社会不特定的人要约。上诉人李珉,悬赏广告中的行为人,在广告中规定的“一周内”完成了广告指定...
但本案事实并未显示此点。王家平为李珉保管此包,只是一个普通的民事合同,不是违反职责,反倒是如果王家平擅自交还,将构成对李珉的违约。 ( 1、两个悬赏合同问题:应认为如无特别的授权代理,这是两个独立的广告,即两个独立的要约。 2、李珉将包还给李绍华后,朱晋华在广告中指定的行为(还包行为)实际已不可能再...
案例二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案4主要观点参考:葛云松’s(附件1、2)4案件总结可参考附件3,附件3体例清晰4第六部分所涉知识体系同样参考附件34于老师:**伦理道德与法律规定的冲突【二次整理】关于本案的分析思路1、论述悬赏广告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的合同之债【悬赏广告的效力问题(应然与实然)】2、...
上诉人李珉因与被上诉人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1993)和民初字第440号民事判决,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第一审法院认定:被告朱晋华与被告李绍华是朋友关系。李绍华委托朱晋华代办汽车提货手续。1993年3月30日中午,朱晋华在天津市和平区电影院看电影,散场时,将装有...
悬赏合同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同时存在于当事人之间。双方都可以选择其一来主张。如果原告以无因管理为理由要求被告给付 案例二 李珉诉朱晋华 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案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文档信息 页数:6 收藏数:0 顶次数:0 上传人:Zhou666999 ...
上诉人李珉因与被上诉人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1993)和民初字第440号民事判决,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第一审法院认定:被告朱晋华与被告李绍华是朋友关系.李绍华委托朱晋华代办汽车提货手续.1993年3月30日中午,朱晋华在天津市和平区电影院看电影,散场时,将装有洛阳...
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悬赏广告被上诉人意思表示广告人民事法律行为公文包付报酬天津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酬金秦立军高弓中国法律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