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法院认定:被告朱晋华与被告李绍华是朋友关系.李绍华委托朱晋华代办汽车提货手续.1993年3月30日中午,朱晋华在天津市和平区电影院看电影,散场时,将装有洛阳市机电公司面值80余万元人民币的汽车提秦立军高弓VIP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
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上诉人(原审原告):李珉,女,34岁,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工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朱晋华,男,37岁,北京铁路局天津机车车辆配件厂工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绍华,男,32岁,河南省洛阳市机电公司干部。原审第三人:王家平,男,...
只要行为人依法完成了所指定的行为,广告人即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朱晋华、李绍华先后在天津《今晚报》、《天津日报》上刊登的“寻包启事”,即为一种悬赏广告。李绍华还明确表示“1周内有知情送还者酬谢15000元”,系向社会不特定的人要约。上诉人李珉,悬赏广告中的行为人,在广告中规定的“一周内”完成了广告指定...
朱晋华、李绍华先后在天津《今晚报》、《天津日报》上刊登的“寻包启示”,即为一种悬赏广告,李绍华还明确表示:“一周内有知情送还者酬谢15000元”,系向社会不特定人的要约。上诉人李珉,即悬赏广告中的行为人,在广告规定的“一周内”完成了广告指定的送还公文包的行为,则是对广告人的有效承诺。从而,在李珉与朱...
上诉人李珉因与被上诉人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1993)和民初字第440号民事判决,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第一审法院认定:被告朱晋华与被告李绍华是朋友关系。李绍华委托朱晋华代办汽车提货手续。1993年3月30日中午,朱晋华在天津市和平区电影院看电影,散场时,将装有...
上诉人李珉因与被上诉人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一案,不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1993)和民初字第440号民事判决,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第一审法院认定:被告朱晋华与被告李绍华是朋友关系.李绍华委托朱晋华代办汽车提货手续.1993年3月30日中午,朱晋华在天津市和平区电影院看电影,散场时,将装有洛阳...
正文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上诉人(原审原告):李珉,女,34岁,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工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朱晋毕,男,37岁,北京铁路局天津机车车辆配件厂工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绍华,男,32岁,河南省洛阳市机电公司干部。原审第三人:王家平,男,35岁,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民警。上诉人李珉...
李珉诉朱晋华,李绍华悬赏广告酬金纠纷上诉案悬赏广告被上诉人意思表示广告人民事法律行为公文包付报酬天津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酬金秦立军高弓中国法律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