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认定合同有效——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兴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案例要旨:一、对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履行等问题的认定,应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一般而言,除当事人有明确约定外,当事人于...
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这种协议的效力和执行会受到多种...
一、抵债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抵债协议书是一种法律文件,属于合同的一种。它是由各方自愿签订的,经过协商一致后,平等互利的双方通过书面形式记录下来的债务的返还或清偿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是法律上约束当事人行为的协议,一旦签订且具备合同的法律要件,即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具有明确...
以物抵债协议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以物代为清偿债务的一种方式。在以物抵债协议中,如果对方接受的,则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不能违背法律的有关规定。同时,如果履行期限届满前约定以物抵债的,由于债权尚未到期,债权数额与抵债物可能在价值上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一般不允许履行期...
一、以物抵债协议的公证效力 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在债务处理中,以物抵债协议的公证效力包括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 1.证据效力:公证书可以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具有比其他证明更高的证据效力。 2.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可以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不履行或不...
以物抵债是债务清偿的一种方式,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受法律法规关于合同效力及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相关规定的约束,也即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序良俗、行为人与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格式条款以及其他无效事由的规定等将导致以物抵债协议无效。
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及履行规则 一、前提:以物抵债及其相关的五个概念 首先,需要判断以物抵债协议的性质为诺成性契约还是要物性契约;如果将其界定为要物性契约则以物抵债协议成立之日,就是协议“消灭”之时,此时已履行完成的行为可归入“代物清偿”的概念范围,已无再探讨债的更改或新债清偿之必要。
以物抵债是我国法律允许的一种债权实现、债务消灭的方式。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即为有效。不得出现流押、流质等其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以物抵债协议的签署及履行均涉及较大的法律责任。当事人在签订合同...
一、以物抵债协议的有效吗1、以物抵债协议有效。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以物抵债的,否认在这种情况下以物抵债的效力,因为债权尚未到期。以物抵债是清偿债务的方式之一,是当事人对如何清偿债务的安排。因此,在确定以物抵债协议的有效性和履行情况时,应以尊重当事人为基本原则。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