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月末怎么结转?结转分录是什么? 解答: 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说明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 等到增值税纳税义务产生,就需要从“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结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而且结转时间不一定在当月末,可能在当月,也可能跨月甚至跨年才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