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原告作品创作在先,而被告作品只在个别部分略作变动,没有创造性的劳动,且根据原、被告以前的关联关系,被告有机会接触原告作品,因此被告的美术作品“山山牌飞鹰猎人”与原告的美术作品“飞鹰猎人包装”已构成实质性相似,且不具有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