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劳务和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五)注意事项 先进制造业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可以择优选择适用,但在同一期间不得叠加适用。 举例说明:若先进制造...
先进制造业企业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的是增值税应纳税税额。 先进制造业企业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的是增值税应纳税税额,因此,加计5%的进项税额不属于进项税额,只有当期一般计税方法有应交增值税时才可以加计抵减。 先进制造业企业适用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增值税,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 19 栏“应纳税额”的逻辑关系: 增...
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1号公告规定的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1);符合《...
近日,随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的发布,先进制造业企业迎来了一项新的利好政策,即先进制造业加计抵减政策。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适用...
先进制造业企业迎政策利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下称《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增值税加计抵减是指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允许其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
加计抵减比例:5% 政策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主体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2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加计抵...
1. 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清单 2. 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
财联社9月13日讯(记者 闫军)高新技术企业迎来税收优惠利好政策。 日前,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是中国第一大税种,应纳税额由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可以增加进项税额,从而减少增值税应纳税额,是一项增值税减税优惠政策。此前加计抵减政策应用于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两者加计抵减比例分别为5%和10%。这是首次将先进制造业纳入加计抵减优惠政策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