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公告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什么是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提供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生...
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
5工业母机企业 加计抵减比例:15% 政策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主体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采取清单管理,具体适用条件、管理方式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政策文件《财政部 税务...
1)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3)...
1. 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清单 2. 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政策中所提到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可以抵减10%,具体如下: 具体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单位). 其实,比重过50%的要求,是指主业必须是邮政、电信、现代、生活等这4类服务业务. ...
1,加计抵减10%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加计抵减15%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
一、加计抵减政策与加计抵减15%政策基本规定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加计抵减政策)规定,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增值税加计抵减10%政策适用判断 先看看什么是增值税的加计抵减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此项政策称为加计抵减政策。 特别提醒:加计抵减额不是进项税额! 1. 进项税额加计10%的金额,不是进项税,而是可以抵减的应纳增值...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老师公司享受的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10%的优惠政策,附加税计提应按抵减前增值税的金额计提。因为在抵减增值税后,企业的收入和利润将减少,但是附加税的计提仍是按抵减前的金额计提,这样可以使企业的税负降低。 拓展知识:除了进项税加计抵减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其它方式降低税负,比如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