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计抵减10%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加计抵减15%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以下简称加计抵减15%政策)规定,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二、加计抵减政策与加计抵减15%政策的相同点 1.适用计税方法相同。均适用于增值税...
1,加计抵减10%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加计抵减15%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以下称集成电路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采取清单管理,具体适用条件、管理方式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
加计抵减比例:15% 政策执行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享受主体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采取清单管理,具体适用条件、管理方式和企业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政策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10%和15% 2023-05-14 知识与热点类问题 两项政策的具体解释如下: 1,加计抵减10%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加计抵减15%政策: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
其中,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2022年扩大“六税两费”适用范围,将省级人民政府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
加计抵减15%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公告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什么是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提供生活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可以适用加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举例说明,纳税人...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10%和15%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下发,对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派发新的“减税大礼包”。实务中,不少财税人对今年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