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进一步助力企业纾解困难,激发出口企业活力潜力,更优打造外贸营商...
解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 为了让您更好地收看我们的直播,在这里我们再次公布直播观看方式:途径一官方网址:https://dlsw2-pc.12366zb.com/途径二扫描二...
本模板为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格式为word,其他风格,可用于校园教育演讲展示,文字图片可以直接替换,使用简单方便。
申报退税的出口货物在收汇方面有怎样的规定 | 出口企业纳税人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收汇,未在规定期限收汇的,在进行收汇或视同收汇后,即可申报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收汇,但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一、完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年度评定工作应于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确定后1个月内完成。 纳税人发生纳税信用修复情形的,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管理类别。因纳税信用修复原因重新评定的纳税人,不受《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发布,2018年第31号...
一、完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年度评定工作应于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确定后1个月内完成。 纳税人发生纳税信用修复情形的,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管理类别。因纳税信用修复原因重新评定的纳税人,不受《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发布,2018年第31号...
一、完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年度评定工作应于企业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确定后1个月内完成。 纳税人发生纳税信用修复情形的,可以书面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评定管理类别。因纳税信用修复原因重新评定的纳税人,不受《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发布,2018年第31号...
【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税收政策】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的解读 【税收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进一步助力企业纾解困难,激发出口企业活力潜力,更优打造外贸营商环境,更好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完善出口退(免)税企业...
【税收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税收政策】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2年7月份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时间的公告》的解读 【税收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