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6:E公司于2021年7月成立,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10月1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22年5月办理2021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E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办理2022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5月12日,E公司根据本省有关规定办理2022年房产税申报,是否可享受减免优惠?答:...
10号公告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10月份预缴享受问题作出长期性制度安排,明确2022年及以后年度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及时稳定政策预期,回应社会关切。 二、与2021年的规定相比,2022年及以后年度预缴申报享受...
10号公告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10月份预缴享受问题作出长期性制度安排,明确2022年及以后年度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及时稳定政策...
10号公告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10月份预缴享受问题作出长期性制度安排,明确2022年及以后年度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及时稳定政策预期,回应社会关切。 二、与2021年的规定相比,2022年及以后年度预缴申报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企业预缴申报享 ...展开全文...
10号公告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10月份预缴享受问题作出长期性制度安排,明确2022年及以后年度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及时稳定政策预期,回应社会关切。
10号公告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在10月份预缴享受问题作出长期性制度安排,明确2022年及以后年度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及时稳定政策预期,回应社会关切。
摘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简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文件,现就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根据《...
一、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以在办理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二、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全文有效 2022.11.11 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2年11月11日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