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申请年度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金额分别在50万元(含)以下的,由县(市)区税务局核准;申请年度减免税金额分别在5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由市州税务局核准,但市州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下放核准权限。自贸试验区内纳税人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税务机关核准权一律下放至县(市)区税务局。 四、申...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得享受困难减免税的其他情形。 三、困难减免税核准权限 纳税人申请年度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金额分别在50万元(含)以下的,由县(市)区税务局核准;申请年度减免税金额分别在5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由市州税务局核准,但市州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下放核准权限。自贸试验区内纳税人...
纳税人申请年度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金额分别在50万元(含)以下的,由县(市)区税务局核准;申请年度减免税金额分别在5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由市州税务局核准,但市州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下放核准权限。自贸试验区内纳税人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税务机关核准权一律下放至县(市)区税务局。 四、申...
纳税人申请年度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金额分别在50万元(含)以下的,由县(市)区税务局核准;申请年度减免税金额分别在5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由市州税务局核准,但市州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下放核准权限。自贸试验区内纳税人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税务机关核准权一律下放至县(市)区税务局。 四、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湖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2018年第31号修改),现将我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以下简称“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纳税...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困难减免税管理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相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相关纳税人能及时精准地享受税收优惠...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得享受困难减免税的其他情形。 三、困难减免税核准权限 纳税人申请年度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金额分别在50万元(含)以下的,由县(市)区税务局核准;申请年度减免税金额分别在50万元以上的,原则上由市州税务局核准,但市州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下放核准权限。自贸试验区内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