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新政: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含解读文件、问答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2-8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
一、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1号)。 二、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27号)。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2022年6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2022-06-28 为规范税收执法依据,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公布)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对全市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共两部分8条规定,对以下征管和纳税服务事项予以明确: 一是明确印花税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有关事项,包括对印花税据实申报的要求,特殊情况下申报操作的方式,纳税期限确定的原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代理人扣缴印花税以及其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的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2-8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