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工商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文件的规定,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完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首个申报期是指2021年1月()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