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对于新办纳税人,从2020年9月1日起先逐步在宁波、石家庄和杭州开展专票电子化试点,在此基础上再分两步在全国实行:第一步,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第二步,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等...
在此基础上再分两步在全国实行:第一步,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第二步,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电子专票# #最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前期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新设 ...展开...
2020年10月13日至25日,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受票范围为石家庄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自2020年10月26日起,将电子专票受票范围扩至河北省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
二是对于新办纳税人,从2020年9月1日起先逐步在宁波、石家庄和杭州开展专票电子化试点,在此基础上再分两步在全国实行:第一步,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第二步,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高顿财经课堂# #高顿教育#【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主要涉及哪些内容?A.关于开展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事宜B.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相关规定,下列描述错误的是()A.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与纸
关于增值税电子专票的推行时间,大家可以看下面这个图,红色部分是2020年12月21日开始推行,黄色部分是自2021年1月21日开始推行,绿色部分不包括在内。那么就意味着自2021年1月21日起将全面推行增值税电子专票。接下来,咱们就讲讲关于电子专票的相关政策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