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以对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使用用途进行“一站式”确认,有效提升增值税扣税凭证的精细化、标准化和信息化管控水平。按照《》(2019年33号)规定,自2020年2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符合条件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也可通过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1号,自2020年1月8日开始执行了,看看都有哪些重点内容。发票确认平台升级为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税务总局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服务。通过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样式发生变化,取消了销售方(章)纳税人通...
新政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284711:21 转让“无产权车位”,是否预征土地增值税? 80305:17 未按期预缴“土地增值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70706:16 预征土地增值税”与“预征增值税”存在哪些差异点? 69606:02 房开企业增值税、土值税、所得税...
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单位和...
2020年1月20日 湖南省税务系统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根据《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49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税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检举人检举的...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1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0年2月4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新政解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2020-01-23 20:49:002844 猜你喜欢 4.5万 税务稽查案例解析 by:天润财税 180 税务师《税法二》习题解析 by:金桔果课堂 189 税务师《税法一》习题解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来自 知网 喜欢 0 阅读量: 138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便利纳税人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税务总局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为增值税...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20-12-18 实施时间: 2020-11-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阅读人次: 475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1号2020-01-20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办税,根据《吉林省房产税实施细则》(吉政发[1987]163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