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去已经退休的工人,其退休费标准低于《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所定退休费标准的,是否都改按《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发给? 答:过去已经退休的工人,退休费标准低于《暂行办法》所定标准的,退休的当时,符合《暂行办法》所定退休条件的,可改按《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发给;不...
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参照《暂行办法》中有关退职的规定,作退职处理。 二、退休、退职条件 第七条从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范围和工种名称,除过去已经批准的一些工种(见附表)外,需要新增加的工种,须分别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批准。 从事高温工作是指经常在摄氏三十八度和热辐射强度三卡...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原则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原则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1982年2月8日 津政发〔1982〕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国发〔1981〕164号《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已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在国务院《通知》下发之前,市人民政府曾颁发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几项规定》,这个《规...
(三)事业单位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聘期满十年及其以上的聘用制干部,退休时仍在干部岗位上的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干部暂行办法》)办理退休。本人自愿,也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工人暂行办法》)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