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退休、退职工人本人,可以继续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第九条 工人退休生活费、退职生活费,企业单位,由企业行政支付;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由退休、退职工人居住地方的县级民政部门另列预算支付。第十条 工人退休、退职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或多子女上山下乡、子女就业少的,原则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是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发。共14条。主要内容有: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应该退休。退休以后,每月按规定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获得全国劳动英雄、劳动模范称号,在退休时仍然...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老年工作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的退休条件是 答案 A 解析 null 本题来源 题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的退休条件是 来源: 劳动与社会保障...
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是国务院于1981年11月07日发布,自1981年11月07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国务院于一九七九年六月二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已有大量年老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办理了退休、退职,从而使企业的劳动力得到了更新。...
第十四条 过去有关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休的工人,其退休费标准低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自本办法下达之月起,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给,但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不满二十年的,只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改变退休费标准后的差额部分一律不予...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 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 一九七八年六月二日国务院颁发)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 ,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 ,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利于工人队伍的精干,对实现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必将起促进作用。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务院 属性发布时间 暂行办法2001年 基本概述 老年工人和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对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妥善安置他们的生活,使他们愉快地度过晚年,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表现,同时也有利于工人队伍的精干,对实现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必将起促进作用。为了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