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行政部门,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各市(州)团委: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化解用工单位风险,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现印发...
从业单位以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其他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率标准作为缴费费率,为超龄等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条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超龄等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从业单位以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其他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率标准作为缴费费率,为超龄等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条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超龄等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超龄等从业人员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业,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的下列人员: (一)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在...
共青团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 关于印发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行政部门、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各市(州)团委: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化解用工单位风险,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和...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行政部门,财政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各市(州)团委: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化解用工单位风险,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现印发给...
为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化解用工单位风险,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 您需要登录来...
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超龄等从业人员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业,但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的下列人员: (一)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