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倾斜增发基本养老金,按福建省统一规定执行。 (二)为确保待遇平稳衔接,自2022年1月1日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批复》(厦府〔2015〕135号)规定的高龄补贴发放对象范围和发放时间、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按此发放的高龄补贴称为“过渡高龄...
厦府〔2022〕16号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06-06编制单元、06-07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2022〕1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06-06、06-07编制单元(枋湖北二路与县后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惠灵顿路北侧地块、枋湖北路与枋湖东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对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倾斜增发基本养老金,按福建省统一规定执行。 (二)为确保待遇平稳衔接,自2022年1月1日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退休退养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批复》(厦府〔2015〕135号)规定的高龄补贴发放对象范围和发放时间、标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按此发放的高龄补贴称为“过渡高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