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规〔2020〕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建筑业服务保障水平,加快发展机...
(二十八)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厦府〔2015〕21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