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导读 立法机构:国务院常务会议 起始时间:2008年7月1号本条例共六章,分别是总则,申报与批准,保护规划,保护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第一章总则立法目的:第一条: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立法依据:《文物保护法》《...
新修订的《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下称《条例》)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落实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重要精神,总结提升宁波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经...
10月18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邯郸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下文简称“条例”)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邯郸历史文化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最早于春秋早期见于史籍,有三千年的建城史,五百年的都城史,遗存之丰富、层次之...
2月23日,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我省对《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出修改,这是自2019年《条例》颁布以来的首次修改。《条例》是我省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地方性法规,新修订的《条例》更加突出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工作理念,具体分为三方面。《条例》...
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第十条对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而没有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
9月27日下午,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六十七条,分总则、申报审批、保护规划、保护措施、传承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八个章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9月27日下午,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六十七条,分总则、申报审批、保护规划、保护措施、传承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八个章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主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并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第十四条国家和省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审议、审批或者修改以及保护范围内的保护措施依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保护规划中的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