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8 2008 年年 4 4 月月 2 22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 524 号公布 根据 7 2017 年年 0 10 月月 7 7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 , 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 , 制定本...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版
(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发布 根据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24 号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已经2008年4月2日国务院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
实施日期 2017-10-07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法律修订 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发布 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保持和...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自然景观和环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保护规划,控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人口...
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福州举行,当日表决通过了《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此条例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是福建省首次立法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 条例在国务院条例规定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基础上,将福建的传统村落保护和管理也纳入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