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第六条规定的赔偿金是劳动部门行政执法的处罚依据,执法的主体是劳动监察部门,该条款的处罚是具体行政行为,劳动者只能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获得该条款规定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也是劳动部门行政执法的条款,但增设了(逾期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已由《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废止,2010年11月12日颁布】
用人单位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从事夜班劳动的,应责 令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女职工罚款三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低于九十天的,应责令 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每侵害一名女职工罚款三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对未成年工定期...
你厅《关于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和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请示》(豫劳监察[1996]1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先克扣劳动者工资,又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分别情况,按照相应的规定向劳动者作出补偿或赔偿。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按照《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你厅《关于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和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请示》(豫劳监察[1996]1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先克扣劳动者工资,又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分别情况,按照相应的规定向劳动者作出补偿或赔偿。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按照《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河南省劳动厅:你厅《关于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和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请示》(豫劳监察〔1996〕1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先克扣劳动者工资,又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分别情况,按照相应的规定向劳动者作出补偿或赔偿。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应当...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和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 1996年9月11日,劳动部办公厅 河南省劳动厅:你厅《关于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和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请示》(豫劳监察〔1996〕1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按照《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三条的规定,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并且按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第六条的规定,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
你厅《关于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和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请示》(豫劳监察〔1996〕1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先克扣劳动者工资,又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分别情况,按照相应的规定向劳动者作出补偿或赔偿。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按照《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
你厅《关于执行劳部发[1994]481号和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请示》(豫劳监察[1996]13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先克扣劳动者工资,又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分别情况,按照相应的规定向劳动者作出补偿或赔偿。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应当按照《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