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以上体力劳 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应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女职工罚款 三千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用人单位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从事夜班劳动的,应责 令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女职工罚款三...
内容提示: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 劳部发〔1994〕532 号 (1994 年 12 月 26 日劳动部发布) 第一条 为保证 《劳动法》 的贯彻实施 依法对违反 《劳动法》 行为进行处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以下...
关于转发劳动部劳部发[1994]532号文件的通知 正文 现将劳动部劳部发[1994]532号文《关于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处罚办法》第二条涉及的有关监察权和处罚权的问题。 我省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劳动监察、职业安全卫...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第六条规定的赔偿金是劳动部门行政执法的处罚依据,执法的主体是劳动监察部门,该条款的处罚是具体行政行为,劳动者只能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获得该条款规定的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也是劳动部门行政执法的条款,但增设了(逾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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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经商财政部同意,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 日起施行。 劳动部 1994.12.26 第一条 为保证《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对违反《劳动法》行为进行处罚,
劳部发[1994]532号 关于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 直属机构劳动人事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违反〈中华人民共 ...
劳部发[1994]532号 关于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 直属机构劳动人事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违反〈中华人民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