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 来源:转载作者:**部发表日期:2007-5-1715:47:34阅读次数:1373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 和职业康复的以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工伤预防,根据《劳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及其...
劳动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6]第266号 1996年8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 劳动人事 厅局 上海市、广东省、武汉市社会保险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 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现予以发布 自1996年...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劳部发[1996] 266 号 来源: 转载 作者: 劳动部 发表日期: 2007-5-17 15: 47:34 阅读次数: 137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 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以利, 分散工伤风险, 促进工伤预防, 根据《劳动法》 , 制定本办法。 第二...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试行。现就贯彻执行《试行办法》,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
第二章 工伤范围及其认定 第八条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劳部发 [1996]266 号 来源: 转载 作者:劳动部 发表日期: 2007-5-17 15:47:34 阅读次数: 137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6〕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上海市、广东省、武汉市社 会保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 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1996年10月...
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已经废止,不再具有法律效力。现在执行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鉴定为四级伤残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改办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
第十四条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 劳部发[1996]266号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6]第266号 1996年8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 劳动人事 厅局 上海市、广东省、武汉市社会保险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 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现予以发布 自1996年10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