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印发《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1993年11月24日,劳动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司,解放军总后勤部劳动工资局,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护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因探亲、结婚、直系亲属死亡按照规定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最低工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十三条工会有权对最低工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有关最低工资率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 第...
劳动法--劳部发〔 1993〕 333 号--劳动部关于印发《企业最低工资规定》 的通知(废止) *注: 本篇法规已被《最低工资规定》 (发布日期: 2004 年 1 月 20 日 实施日期: 2004年 3 月 1 日) 废止 劳动部关于印发《企业最低工资规定》 的通知 (劳部发〔1 9 9 3 〕 3 3 3 号) 各省、 自治区、...
劳动部关于印发《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 制定机关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 1993.11.24 施行日期 1993.11.24 文号 劳部发[1993]333号 主题类别 工资福利 效力等级 部门规章 时效性 失效 正文: --- 劳动部关于印发《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3〕3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
劳动部关于印发《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劳部发[1993]333号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最低工资规定》(发布日期:2004年1月20日实施日期:2004年3月1日)废止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含劳动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3.11.24 【实施日期】1993.11.24 ...
乡镇企业是否适用本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率是指单位劳动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第四条 最低工资率的确定实行政府、工会、企业三方代表民主协商...
劳动部关于印发《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通知在1993.11.24由劳动部颁布。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企业公平竞争,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及在其中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