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份,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公共场所宣传劳动法,孙某听到宣传,得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12元,于是他找到公司徐经理,要求增加工资。徐经理不同意,说:公司给孙某提供住处不是免费的,而是每月从工资中扣除100元,发到孙某手里300元,而且公司为工人提供免费午餐,并给工人统一购买服装,遇到加班加点还按法律...
法律常识之劳动法三 |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且支付了专项培训费用的,可以约定服务期间,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间约定的,应向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2、用人单位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劳动者遵守约定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