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劳动合同法》的第四条是用于规定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表示相关的企业需要拥有相关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才可以跟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并且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是什么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员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用人单位的方案和意见,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后...
#李律说法#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因此,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而用人单位无法证明的,该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O网页...
<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民主程序的,原则上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
该条款规定了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享有的一些基本权利,其深化和完善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益。它明确强调,劳动者享有与其劳动成果相适应的报酬,这一点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这意味着雇主必须按照约定或者按照国家规定...
你好,现在就针对你提出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问题回答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二款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
民主程序在现代社会的应用非常广泛,劳动法对企业规章制度履行民主程序的要求就是其中之一。2008年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只要满足三个法定条件,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这三个法定条件为:(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
《劳动合同法》的第四条是用于规定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表示相关的企业需要拥有相关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才可以跟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并且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