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154条规定,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这里的“失去宅基地”除了自然灾害导致宅基地灭失的情形外,还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或者国家征收而使农户失去宅基地的情况。 农民在使用宅基地时,应该自觉遵守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办法及规定,若是违法使用,违规者也会依法受到相关惩罚,轻则是收回宅基...
禁止城镇居民购置宅基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宅基地的集约利用:鼓励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时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所有权归属,代表集体行使宅基地所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引导村民合理利用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宅基地所有权。 鼓励农村集体组织通过村规民约、依托各类自治组织、设立宅基地协管员等方式,加强宅基地日常管理。 第二章 ...
从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条例的规定中我们不难看出,政府在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过程中,严格加强管理宅基地的用地规模,严格界定宅基地的申请条件,规范农村宅基地的申请程序,依法完善宅基地审批管理。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和审批制度都越来越完善和健全,我国目前的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解决...
2024年4月1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几大重点: 村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计算,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申请的宅基地面积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 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使用宅基地: ...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包括村庄和集镇。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宅基地,是指...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建房(以下简称宅基地建房)的审批、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宅基地建房,是指村民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翻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 前款所称村民...
一、2024村民建房管理实施办法 不同地区对村民建房管理实施办法不一样。《江西省农村村民自建房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规划和用地保障 一是明确规划保障。规定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时,应当依法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二是保障用地指标。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