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金融业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一)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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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金融业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一)...
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一)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其中资金存入方仅为具有吸收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 (二)...
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金融业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一)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
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金融业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一)同业存款。 同业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资金存入与存出业务...
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金融业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一)同业存款。
1、财政部家税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直辖市、计划单列(局)、国家税务财政部家税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直辖市、计划单列(局)、国家税务局、地方务局生财务局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金融业政策补充通知如下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营业税试点过渡政...
经研究,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金融业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金融机构开展下列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二十三)项所称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一)同业存款。
百度试题 结果1 题目根据《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投资同业存单、金融债券、同业存单、同业拆借等同业业务获取利息的增值税率为( ) A. B. 3% C. 5% D. 6%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A 反馈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