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 A. 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处方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B. 医疗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是假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A. 可以免予行政处罚 B. 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C. 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论处 D. 以生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属于注射药品、急救药品的,应认定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所以,选项C符合题意。其余几个选项中,选项A的"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被食用后,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中度残疾的,应认定为 A. 足以严重危害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1次会议、2009年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27日起施行,...
劣药为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秩序,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三条 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乙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的处罚为( )。 A.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B.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C.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9年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1次会议、2009年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27日起施行。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储存、保管、邮寄、网络销售渠道等便利条件的,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的共同犯罪论处。以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共同犯罪论处的情形还包括:明知他人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