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基本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应当建立、健全有效沟通机制,确保正确执行法律。 第二条【相关解释】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条【基本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应当建立、健全有效沟通机制,确保正确执行法律。 第二条【相关解释】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条 【基本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应当建立、健全有效沟通机制,确保正确执行法律。 第二条 【相关解释】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第一条 【基本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应当建立、健全有效沟通机制,确保正确执行法律。 第二条 【相关解释】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第一条 【基本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应当建立、健全有效沟通机制,确保正确执行法律。 第二条 【相关解释】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人民法院报:河北联手打击拒执罪 日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以依法及时有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严肃性,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依法及时有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严肃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制定机关: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施行日期:2018.0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依法及时有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严肃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依法及时有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严肃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