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原执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已按规定提取,但因未实际发放而未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储备基金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可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009〕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新税法第六
《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9号]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其工资发放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以内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新税法对企业工资采取的是“发生的合理的工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按规定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9年2月27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机关代字:国税函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9〕98号 点击下载文件: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二)《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中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
国税函〔2009〕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新税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原税法)同...
(A) A.正确 B(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告知》国税函〔〕98号规定:原执行工效挂钩办法公司,在1月1日此前已按规定提取,但因未实际发放而未在税前扣除工资储备基金余额,及后来年度实际发放时,可在实际发放年度公司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 ...
国税函[2009]98号2009-02-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新税法第六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八关于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的处理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