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原执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在2008年1月1日以前已按规定提取,但因未实际发放而未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储备基金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实际发放时,可在实际发放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是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文件。中文名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1] 发布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1]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9〕98号 [1] 国税函〔2009〕98号...
国税函〔2009〕98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的解析 一、关于已购置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和折旧年限的处理问题 【原文内容】新税法实施前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原税法规定预计净残值并计提的折旧,不做调整。新税法实施后,对此类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可以重新确定其残值...
【解析】企业按原税法对“资产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接受非货币性资产确认的捐赠收入”确定为递延所得的,继续按原规定年份和原计算的年分摊额均匀计入各纳税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网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时间:2009年2月27日 时效性:全文有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机关代字:国税函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9〕98号 点击下载文件: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老师,这里说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
【企所】国税函[2009]98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增值】国税函[2009]90号 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增值】国税函[2009]83号 关于部分地区试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通知 【协定】国税函[2009]81号 关于执行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有关问题的...
问题的通知 全文 国税函[2009]90 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全文 国税函[2009]98 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全文 财税[2009]23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全文 财税[2009]29 号 财政部 国家税.....
四、关于以前年度职工福利费余额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8号2009-02-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新税法第六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