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秩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自2015年10 月1日起实施。现将合同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秩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现将合同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秩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自2015年10 月1日起实施。现将合同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秩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自2015年10 月1日起实施。现将合同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
(示范文本) 制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秩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自2015年10 月1日起实施。现将合同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建标[2015]124号阅读量:3229次主办: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办公地址: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269号名都大厦副楼102号 0756-2283769(办公室)、 0756-2271016(期刊编辑部) 0756-2271036(顾问室)、0756-2271028(书店、财务) 系统支持:成都市大匠通科技...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直辖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秩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现将合同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1 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 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 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年 月 日 附件11: 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