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复]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正常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另外,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另据《深圳...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
专家导读 产假天数的规定是: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产假天数的规定是什么? 一、产假天数的规...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
前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订版)发布,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全国各地产假、天数汇总 国家鼓励政策落实到地方,全国多地也完成《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
国家规定产假为九十八天。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产假九十八天,符合规定可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分娩时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流产的,也可享受相应的产假,孕期不满4个月流产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 怀孕期:产前检查时间也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
自2024年《计划生育法》修订以来,我国各地区相继修订了计划生育法令,清晰延伸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福利待遇。其间哺乳假和产假,一般是产前半个月到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的前后可长达四个月。一、全国各省产假、育儿假天数一览北京市:参照《北京市...
是指在法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各地结合本地情况,又补充规定了延长休假的期间,目前大部分地区规定的延长产假是60天。延长产假也称“生育假”、“延长生育假”、“奖励假”等,各地叫法不同,但本质上都是对法定98天产假的延长规定。这里要注意:只要是女职工,不论是否已婚,不论是否违反国家法定生育政策,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