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列名的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品包括:A.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B.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是由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的重要文件,旨在防止动植物疫病及有害生物传入,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以下是根据最新修订(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公告第470号,2021年修订)整理的名录内容: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活动物...
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712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
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共同颁布了第470号公告,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该名录是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原有名录进行的动态调整。那么,新老名录究竟有哪些差异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探究。制定背景 首先,我们来看看制定这一新名...
00:00 / 00:00 倍速 当前设备不支持播放 你可以 刷新 试试 70017001.199-20e4ff5b16cfa880af847524c88229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肉类及其制品禁止携带、寄递进境展开 2024-12-26 16:07 发布于广东|3万 观看 11 2 收藏 3 手机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第470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农业农村部和海关总署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名录》实施动态调整。 新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禁止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 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动物; 疫区内易感染的动物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禁止携带、寄递进境。 - 广东台触电新闻于20241028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6.4亿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禁止携带、寄递进境。 2次播放2024-10-28发布 相关推荐 评论0 暂无评论,点击抢沙发去抢沙发 推荐作者 李大华 军事理论副教授 210万粉丝 去看看 人机47 西瓜视频创作者 261万粉丝 去看看...
2021年10月20日,农业农村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第470号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712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新公告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