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区别是: 1,前提条件不同.预期违约,不以双务合同当事人债务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而不安抗辩权存在当事人的债务履行顺序先后之分. 2,过错是否为构成要件.预期违约制度考虑了当事人的主观过错问题,即其在主观上是有过错的.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无须对方主观上存在过错,只要其财产在缔约后...
2、权利主体不同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主体仅为一方,具有特定性,即有先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 预期违约合同任何一方都可提出预期违约。 3、时间要件不同 不安抗辩权要求应当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义务已到履行期。这是因为,如果先履行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择期可以根据期限规定进行抗辩,不必援用不安抗辩...
法律解析:不安抗辩权 和预期违约的不同: 1、前提条件不同。预期违约,不以双务 合同当事人 债务 之履行存在先后顺序为前提。而不安抗辩权有履行顺序先后之分。 2、过错是否为构成要件。预期违约制度考虑了当事人的主观过错问题。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无须对方主观上存在过错。 3、时间要件不同。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