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所称的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所规定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品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四条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第五条 本规范为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 管理要求 第一节 ...
第一篇:上海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病原体通过实验室向外环境扩散和实验室感染,保护 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B 和
^ 附件: 上海市一、 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一、 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防止病原体通过实验室向外环境扩散和实验室感染, 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 和公众的健康,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19489-2004...
第二条本市对 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行“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 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指从事《名录》中所规定的适用于 (A)BSL-1和(A)BSL-2防护等级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场所。 本规范所称的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卫生部...
第2页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接上页] (六)检查和监督实验室各项消毒灭菌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 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编写生物安全手册,手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 (二)生物因子生物危害评估 (三)实验室人员和项目...
上海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病原体通过实验室向外环境扩散和实验室感染,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
第三十四条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施设备要求 (一)可设在共用建筑内,但应相对独立,设可自动关闭的带锁的门。 (二)实验时门应呈关闭状态,在实验结束后实验室应呈锁闭状态。实验室的门或墙上应有可视窗。 (三)在室内应配备生物安全柜,生物安全柜的型号应根据实验的项目和对象确定。生物安全柜应放在气流流动少...
上海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病原体通过实验室向外环境扩散和实验室感染,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