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食盐专营许可证的管理,根据《食盐专营办法》(1996年国务院第197号令)、《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6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负责食盐专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 食盐...
过去,食盐专营制度之所以能历久弥新,一个关键原因在于盐税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有“天下之赋,盐利居半”之说。然而,如今情况已大不相同,盐税在国家税收中的比重正逐年下滑。若以每吨25元的最高盐税征收标准来计算,2013年的盐税收入甚至不及国家税收总额的万分之二,这无疑削弱了食盐专营制...
▍近日,关于食盐专营是否将在2600年后取消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自春秋齐国管仲时期开始,食盐专营在中国历史上几乎未曾间断。然而,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废止了《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这被视为盐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尽管目前食盐专营尚未完全放开市场,但业界普遍预期,这将在未来为盐业市场带来更多活力。▍随...
尽管此次改革放开了盐价,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直接销售,食盐批发企业也可跨区域经营,但食盐专营制度并未被取消。相反,改革旨在强化食盐安全监管、完善专营制度,以市场化改革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在《盐业体制改革方案》中,虽然取消了食盐生产批发的区域限制和食盐的准运证制度,同时放开了食盐的价格,但方案并未取消...
说起“食盐专营”,不少人的第一反应或许还是“老体制”“计划经济的残影”。但如果抛开成见,这项制度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承担着稳供应、控价格、保安全的三重职责。表面上,它为老百姓的餐桌加了一道“安全锁”;而在行业层面,它更像是盐业运行秩序的制度支架,维系着资源配置和市场结构的基本稳定。
食盐专营制度脱胎于盐铁专卖制度(又称盐铁官营),堪称是古代财政方面的一大“发明”,该制度是由春秋时齐国管仲所发明。这种方法寓税于价、是一种垄断之利,不仅能为财政带来巨大收入,还可以达到使老百姓既避免不了征税、又感觉不到征税的巧妙目的,不容易激起民变,堪称“完美”。后世除了西汉初、东汉、隋、唐...
时至今日,食盐专营制度依然为政府带来可观的收入。在当前的食盐专营体系下,食盐的出厂价格维持在500至600元/吨的水平。盐业公司通常以大包装(每包100斤)的形式将食盐销售给省、市级公司,再由这些公司进行分装成不同规格的小包装(250克至500克不等)后销售给消费者。尽管食盐市场相对较小,但利润率却相当可观...
食盐专营许可证并未废止,食盐专营依然实行。《食盐专营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食盐的管理,保障食盐科学加碘工作的有效实施,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以及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该办法继续有效,意味着食盐的生产、批发和销售仍需遵循专营制度,相关企业必须取得食盐专营许可证方可进行经营活动。对于违反食盐专营规定的...
食盐生产、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盐专营机构的要求,保证食盐的生产、销售、储备等活动的正常进行,确保食盐的质量和数量。 三、生产销售管理 食盐生产、销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销售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食盐生产、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盐专营机构的要求,执行食盐生产计划、销售计划、储备计划,不得擅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