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是青海省1993年发布的条例办法。第一条 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
第一条 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按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失...
青海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社会团体及其专职...
第一条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按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所属区域:青海 发文内容: (2001年6月15日第22次青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
根据青海省实施的失业保险条例办法,失业保险费的缴纳规定如下:1. 用人单位需按其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这一比例适用于所有企业单位。对于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他们按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的职工工资总额的2%进行缴费。2. 职工个人则根据自身的工资水平,以1%的比例缴纳失业...
在青海省,根据实施的失业保险条例办法,失业人员享有特定的福利保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间,他们每月可获得医疗补助金的额外支持。如果失业人员不幸患病并需要住院治疗,他们有权向负责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住院医疗补助费。具体的补助金额标准,是由青海省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独立制定并公布执行的。这...
在青海省,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的第十六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失业人员登记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会对失业者的失业状况进行详细的审核和确认。一旦审核通过并确认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经办机构会为其颁发《失业证》,并在证书上明确标注失业人员的领取期限以及相关的补助标准。在领取...
他们享有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这是根据条例办法中的条款来确定的。这项制度旨在保障这些单位的职工在失业时,能够得到一定程度的经济支持和保障,帮助他们在失业期间过渡,减轻生活压力。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只要符合规定,就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为员工提供这一保障机制。总的来说,青海省的失业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