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中,应当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第二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是执行实施案件衍生的刑事案件,办理中要严格把握刑事案件犯罪构成要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第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过程中,应当密切配合、相互制约,保证准确有效的执行法律。 第二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由执行法院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人民法院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时,应当收集犯罪嫌疑人的主体信息。 犯罪嫌疑人...
第一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中,应当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第二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是执行实施案件衍生的刑事案件,办理中要严格把握刑事案件犯罪构成要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第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中,应当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第二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是执行实施案件衍生的刑事案件,办理中要严格把握刑事案件犯罪构成要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第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中,应当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第二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是执行实施案件衍生的刑事案件,办理中要严格把握刑事案件犯罪构成要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为了加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协同配合、依法及时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为了加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协同配合、依法及时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第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中,应当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 第二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是执行实施案件衍生的刑事案件,办理中要严格把握刑事案件犯罪构成要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