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合同。 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合同。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 三、所附条...
如果根据合同约定,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确定且符合等价有偿原则,则相关约定应当根据双务合同特征履行,不应认定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司法实践中也有部分法院通过引入了“履行期限附条件”的概念对此类约定进行解读,认为“履行期限附条件”并非“履行附条件”。在(2016)最高法民终811号判决中,最高法院认为:“...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是不确定的事实。 3、条件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4、条件必须合法。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
可以的。现实生活中,附条件的合同是存在的,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
民事法律行为中所附的条件,具有如下特点:1.条件是当事人共同约定并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部分;2.条件是未来可能发生的事实;3.所附条件中的事实应为合法事实;4.所附条件是当事人用以限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此外,某些不允许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的...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必须符合如下要求:第一,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条件不是现实存在的,而是属于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条件具有不确定性。第二,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作为条件的事实必须是当事人自己选定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它...
合同附期限与附条件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内容不同,以及后果不同等,具体情况下对于附条件合同一般是对将来不确定的事实来进行认定,而附期限合同,一般是对将来一定发生的事实来进行认定的。
可附条件的种类有下列四类:1.延缓条件。延缓条件是指以其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2.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的成就。3.肯定条件。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4.否定条件。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故又称消极条。
附条件合同需要满足三个基本条件才能有效: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 意思表示真实;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好意施惠与附条件合同的区别在于义务、回报和起诉条件。在附条件合同中,当事人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而在好意施惠行为中,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任何法定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