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等有尝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开发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2012年修正本)(1999年4月28日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公布 2012年6月1日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修正公布 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
专家导读 1.补充办理建设用地手续,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后继续开发;2.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超过一年;3.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4.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了;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收益;5.收回闲置土地,注销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证。 闲置土地处置方...
财政部在近期两次重要发布会上提及专项债,明确了扩大专项债“涉房”的适用范围,不仅能够收购存量房,还可以用来收储闲置土地。先是在10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廖岷介绍,将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考虑到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
第一条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规范土地市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
关于加强闲置土地司法查封 和处置工作衔接的意见 (2024年2月7日 法[2024]33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依法维护、...
闲置土地处理办法是国家国土资源部1999年通过的法律法规,其中对闲置土地的认定,处置,处理流程,审批程序等做出了规定,对于闲置土地的处理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发布施行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经2012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部 长 徐绍史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
1.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2.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
导读: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 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1)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2)改 变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 如何认定闲置土地 对土地闲置应当如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