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判,中国古代官名,初置时全称通判州军事,别称监州、倅贰、府判、半刺等,明清两代为正六品。 北宋时,通判与知州同领州事,职掌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审理等事务。各州公文,知州须与通判一起签押,方能生效。通判还有权监督和向朝廷推荐本州官员,如果知州不法,通判可以奏告朝廷。南宋有战事时,通判负责...
文臣为知州的州,一般设通判一员,不及万户的州不设通判;武臣为知州的州,无论辖区大小一律设置通判一员或者二员;边远地区的州,如广南等地“有试秩充通判兼任知州者”。宋代的军、监一般不设置通判,北宋人陈彭年在给真宗的上书中说:“军、监则有判官而无通判。”但是,凡武臣为知军及“边要之地,或...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宋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宋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通判的差选...
通判既然是皇帝派遣去监督知州或知府的官员,那么其本身应该很可靠,但是如果这个通判并不能胜任皇帝所交付的任务,或者和地方官员勾结,那么这种名义上的监督就不存在了。赵匡胤的应对方法是在科举中选拔;朝廷规矩:科举考试每科的一甲前三名无须待缺, 除了授予京官的之外,都可直接授予州府通判。例如在太宗淳化三年(992)...
1. 通判是古代官职之一,其职责相当于现代的副市长,是知州或知府的副手。2. 在古代官制中,通判属于从七品官阶,低于知府和知州,但高于知县。3. 知府是五品官阶,知州为六品,知县则为七品。例如,宋代的知府相当于现代的副省级市市长。4. 通判一般由从六品京官中委派,负责辅助知州或知府处理政务...
通判是明代官制中的一个职衔,指的是掌管州府文武司事务的官员。在官场上,通判一般是中层官员,领导下面的低级官员,协助州府首脑处理公务。通判一职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因为他们承担着推动地方经济、文化、军事建设等方面的任务,也为人才的选拔提供了平台。通判的评选主要考虑的是官员的...
清制,府同知、通判有两种,其一为府的辅佐官,由同知与通判分理府内之政务;另一种是分派专管地方之同知、通判。凡隶属于省的,为各直隶州的长官;凡隶属于府的,为一般散厅的长官,和知县等同。府同知为正五品官,在公文上称“丞”,尊称“司马”。按清代官制,府同知例由满、蒙七、八品京官拣选,也由...
通判既是州郡的监察官,又参与了行政管理的多个领域,其主要职能包括:监察州县官吏:通判的主要职责之一是监察州县官吏,以确保他们合法履行职责。南宋时期,通判仍然强调监察州郡官吏,确保其廉政和政绩。参与、监督财政管理:通判参与管理征收经总制钱和其他税收,监督州郡的财政管理,包括经总制钱的收支。此外,通判...
宋朝保德军通判 陈秉荣 为了监察地方官员,平衡主官权力,北宋于乾德元年(963)四月,在府、州、军等地方部门中始设通判一职。 通判,中国古代官名,全称为同判州军事。别称“监州”“倅贰”“府判”“半刺”等。 通判是府、州、军的副职,大体上相当于一个地级市的常务副市长。
通判(tong,pan),指的就是一个挂名,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良运,家田,水利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又可称为同判。时间为唐朝起史,宋朝发扬。为了防止州郡官员权力过大,在州郡设立通判,作为副职,与权知军、州事共同处理政事。其职责为,凡兵民、钱谷、户口、服役、狱讼、听断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