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美国颁布了《通信规范法》,其中第230条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规定:“交互式计算机服务的提供者或用户,不得被视为另一信息内容提供者所提供的任何信息的发布者或发言人”。这条规定的核心在于,它明确了互联网公司并不需要对其用户发布的内容承担责任,为互联网行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230条还是克林顿政府时期于1996年互联网刚兴起时制定的《通讯规范法案》(Cmomunication Decency Act,CDA)其中的一条,该法案的初衷是监管网络低俗、暴力和色情的内容。这个法案隔年被美国最高法院全票通过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但是最高法院保留了其中的第230条。 第230条规定,互联网平台无需为第三方使用者张贴...
第230条还是克林顿政府时期于1996年互联网刚兴起时制定的《通讯规范法案》(Cmomunication Decency Act,CDA)其中的一条,该法案的初衷是监管网络低俗、暴力和色情的内容。这个法案隔年被美国最高法院全票通过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但是最高法院保留了其中的第230条。 第230条规定,互联网平台无需为第三方使用者张贴...
同时,提案还在第230条(f)(3)中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内容提供者”的定义,旧有的规定是“全部或部分负责信息的创建或开发的在线平台”无权获得第230条规定的豁免,提案将“全部或部分”解释为包括“征求、评论、资助或肯定地和实质性地贡献、修改或改变第三方的内容”,该修改内容使得一旦平台积极选择或鼓励了某些内容,...
特朗普推文中提到的230就是1996年《电信法》第五章《通信规范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CDA)中一条关于互联网的立法。CDA主要立法目的是驱逐淫秽和暴力内容,今天看来至关重要的第230条当时只是相当不起眼的一个边缘条款。CDA生效后即引发了关于言论自由的巨大争议。1997年6月26日,美国最高法院在雷诺诉美国...
美国《通信规范法》第230条的修改历程 1996年,美国总统克林顿签署了被称为是“美国新旧通信世界的分水岭”的《电信法》,该法的核心是取消阻碍电信市场竞争的管理法规壁垒,从而促进开发和推广新技术的应用。基于驱逐淫秽和暴力内容的立法目的,《电信法》在第五章部分设置了《通信规范法》。《通信规范法》第一部分规定...
1996 年#美国##《通信规范法》#第230条是平台责任的核心法规,旨在保护平台免于因参与内容审核而承担法律责任。作为对#230免责条款#的改革尝试,EARN IT法案和SESTA-FOSTA法案寻求在儿童性虐待和非法性交易内容领域削弱科技平台的法律豁免权,但面临着激烈的争议和阻力,再加上共和党和民主党在第230条的改革方向上各执...
Agilent Technologies案中,法院认为公司员工利用公司的电子邮件系统传播威胁他人的邮件,用人公司也可作为“交互式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受到《通信规范法1996》第230条C款的豁免保护。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什么情况下构成信息提供者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9在MCW, Inc. v.省略案中,法院认为,被告在其所提供的报告中添加了侵犯...
美国《通信规范法》第230条作为让互联网蓬勃发展的关键性条款近来备受争议并面临被修订的境遇.民主和共和两党在修改第230条的必要性上达成了难得的共识,即应该加大对互联网的监管,但是修改方向却截然相反.为了探究第230条问题的本质并试图提出解决方案,本文从历史发展角度出发,回顾了第230条制定的背景和最初的立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