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 J CS 43.020 CCS T 0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2757.2-2023 代替 GB 22757.2-2017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 2 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Energy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duty vehicles-Part 2 : For off-vehicle-chargeable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and battery ...
ICS 43.020一 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2757.2—2023代替 G B 22757.2—2017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 2 部分 :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 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Energy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duty vehicles—Part 2 : For off-vehicle-chargeable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and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2023-09-...
《 》 。 : 本文件是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的第 部分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GB22757 2 GB22757 ——— : ; 第 部分 汽油和柴油汽车 1 ——— : 。 第 部分 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 2 — 《 : 本文件代替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 部分 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 GB22757.2 2017...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 本文件代替GB22757.2—2017《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1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 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与GB22757.2—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电子化标识(见第4章、附录A); b)更改了标识提供的能源消耗量和...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类和N1类的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的能源消耗量标识。——第3部分:除汽油和柴油车外的其他单一燃料类型汽车。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除汽油和柴油车外的其他单一燃料类型汽车的能源消耗...
电动汽车资源网讯: 近日,电动汽车资源网了解到,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 22757.2-2017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本标准仅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类和N1类的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
1《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背景汽车能耗标识标准是汽车节能标准和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进行汽车产品节能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据。我国《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标准于2008年正式发布实施以来,配合《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示管理...
(三)主要工作过程 按照节能工作整体部署,《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 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 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标准修订工作于2019 年正式启动。自启动标准修订工作以来,工 作组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和技术交流并开展了轻型汽车能耗标识及消费者实际能耗调查,为 标准起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2021 年 5 月...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背景 汽车能耗标识标准是汽车节能标准和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进行汽车产品节能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据。我国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标准于
本文件规定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 kg的M1类、M2类和N1类的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 英文名称:Energy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duty vehicles—Part 2:For off-vehicle-chargeable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and ba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