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是GB22757《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的第2部分。GB2275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汽油和柴油汽车;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 本文件代替GB22757.2—2017《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1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 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与GB22757.2—2017相比,除结构...
ICS 43.020一 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2757.2—2023代替 G B 22757.2—2017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 2 部分 :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 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Energy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duty vehicles—Part 2 : For off-vehicle-chargeable hybrid electric vehicles andbattery electric vehicles2023-09-...
对于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OVC-HEV),标识至少应包含下列信息: a) 生产企业; b) 车辆型号; c) 发动机型号、排量、最大净功率,其中,排量单位为 mL,最大净功率单位为 kW; d) 驱动电机峰值功率,单位为 kW; e) 能源种类: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汽油/电)、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柴油/电)、…; f)...
ICS 43.020 T 08 GB 中华人民主主和国国家标准GB 22757.2-2017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 2 部分: 可外 接充电 式 混合动力电动 汽车和 纯 电动 汽车Energy consumption label for light -d uty vehicles 一P ar t 2: For off-vehicle-chargeable hybrid ele ctri c vehicles and pure elect ric vehicles...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M2类和N1类的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的能源消耗量标识。——第3部分:除汽油和柴油车外的其他单一燃料类型汽车。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除汽油和柴油车外的其他单一燃料类型汽车的能源消耗...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 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 1范围 GB22757的本部分规定了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的内容、格式、材质和粘贴要求。 本部分仅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M?类和N?类的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
1 5 标识内容 ... 1 6 标识主要数据 ... 2 7 标识要求 ... 3 附录 A(规范性)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 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背景 汽车能耗标识标准是汽车节能标准和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进行汽 车产品节能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据。我国《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标准于2008年正式发 布实施以来,配合《轻型汽车燃料消耗...
(三)主要工作过程 按照节能工作整体部署,《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 第2 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 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标准修订工作于2019 年正式启动。自启动标准修订工作以来,工 作组召开了多次工作会议和技术交流并开展了轻型汽车能耗标识及消费者实际能耗调查,为 标准起草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2021 年 5 月...
《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识第2部分: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和纯电动汽车》(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背景 汽车能耗标识标准是汽车节能标准和管理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进行汽车产品节能管理的重要技术依据。我国《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标准于2008年正式发布实施以来,配合《轻型汽车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