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赌博的范畴之中,我们所说的“赌资”具体指代的是作为赌注之用的所有金钱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用于兑换筹码的款项、以及通过所有不同赌博形式赢得的奖金收入。同时要注意的是,赌资的构成并不仅仅局限于这些赢取的奖金,还应包括在赌博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利润。然而,在对赌资进行准确界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全面地考虑...
现场查获的赌博用现金、筹码、赢取财产属赌资;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平台与赌博有关联的资金,网络赌博投注及未提取赢款,均视为赌资;明知资金用于赌博仍出借的也可能被认定为赌资。实际案件处理中,赌资认定标准依证据和实际情况调整。 赌博中赌资的认定是什么 一、赌博中赌资的认定是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规定之中,...
(一)现场查获的用作赌注的款物,应当视为赌资,其中的筹码应当折合为当量的款物(二)有证据证明参赌人员曾用随身携带的款物作为赌注、换取筹码,或者将赢取的款物随身携带,但无法查明具体数额的,可以将其携带的款物全部视为赌资,但其携带的款物与其他参赌人员携带的款物相差悬殊,或者与赌注明显不成比例,且能够证明...
赌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是指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这些款物在赌博活动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并且被法律明确界定为赌资。此外,如果是通过网络赌博进行的犯罪活动,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网络上投注或...
“已追缴到的被告人的赌资和违法所得xx元予以没收,继续追缴赌资xx元” “在案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或责令退赔;扣押在案的赌资予以没收”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若法院最终认定的被告人涉案赌资、违法所得高于目前已实际查获的,对于实际查获部分,予以没收,对于剩余部分,将继续追缴。
根据法律规定,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构成赌博罪;开设赌场案件中,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构成开设赌场罪的“情节严重”情形(5~10年有期徒刑)。线上进行赌博活动的,由于不受时空条件的限制,可以在更短时间、更大范围、更多人员间开展规模更广的赌博活动,很容易突破上述金额的...
一、赌资的累计计算 赌资是指参与赌博活动中投入或赢得的财物,包括现金、筹码、有价证券等。在计算赌资时,一般以累计投入或赢得的财物总额为准。如果参与多次赌博活动,赌资应当累计计算。 二、构成赌博罪的赌资标准 根据法律知识,赌资累计在5万以上,可能构成赌博罪。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只要赌资达到5万以上就必然构成...
从证据方面来审视上述累加式计算方式:网络开设赌场犯罪往往采取团伙作案方式,专业化、组织化程度以及对网络技术利用的能力较高,而网络开设赌场的赌资数额也仅能从银行账户资金、犯罪嫌疑人与参赌人员的一对一的供述[4]以及网络赌场内部管理系统的赌博记录来判断。
第一种观点认为,赌资应从承认赌博的赌客身上扣押的钱款为准;第二种观点认为,赌资包含从承认赌博的赌客身上扣押的钱款、从承认想赌而没有赌成的赌客身上扣押的钱款,并扣除有辩解是货款或是别人还钱的部分。第三种观点认为,赌资包含从承认赌博的赌客身上扣押的钱款、从承认想赌而没有赌成的赌客身上扣押的钱款...